维修、项目
承兑或电汇10%质保
CLS1
无
1、施工地点:保定市涞水县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2、维修内容:甲方压缩空气房至废液车间压缩空气管道制作安装。
3、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自开工之日起3天。
4、施工所使用材料及备件由乙方负责提供。
5、材料及机具供应:维修施工用机具(包括焊接、吊装、运输用机具车辆、常用工具及小型电动工具等)及辅材(包括焊条、切割气体、密封胶、生料带等)均由乙方提供。维修用备品(件)、主材、拆解零件清洗用油、擦拭用清洁布等由乙方提供。另有约定除外。
6、乙方入厂前,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环保管理协议。
7、结算方式:乙方施工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运转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决算总价的90%给乙方,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且无合同扣款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8、现场作业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恢复设备原貌。
9、所有报价单位需随报价上传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案、机具及人员配置、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技术联系人:张杰电话:1338365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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