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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滨海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第一年建设项目—平安渔港港区水、电、消防辅助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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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滨海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第一年建设项目—平安渔港港区水、电、消防辅助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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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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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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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滨海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第一年建设项目—平安渔港港区水、电、消防辅助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滨海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第一年建设项目—平安渔港港区水、电、消防辅助工程已由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锦州经济技术(锦州滨海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第一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锦开管发【202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
2.2、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3、项目规模:本项目在码头前沿布置消防管线和消防水鹤等消防设施。消防用水从现有消防用水预留口处接入,从港区大门口一直铺设至码头前沿。消防管沟与给水管道间隔 1m 布置,管沟宽 0.9m,内铺消防管线、闸门、链接法兰和检修井等消防设施。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6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 以上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及以上]并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04-2113:00 至 2023-04-2617: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辽宁省 锦州市)( 0 元,下载成功后请将招标文件领取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 (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以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部。
4.2、投标保证金3 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15日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5.3、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6.1、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3、开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锦州滨海新区昆仑山路2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416-3792225
招标代理机构:州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茂业中心23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16-5012262
电 子 邮 箱:zcxmzbb@
2023 年 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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