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内容: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系列工作委托代理咨询服务。
2.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该项业务的经营范围。
3.乙方(即受托方)需将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所需的各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组卷材料都按照甲方(即委托方)要求时间完成,并要求在2023年内向属地政府归口管理部门正式提交认定申请(含全部纸质资料、网上信息),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等级要求为B级或A级。
4.委托代理内容详见附件,其中所有“代办”事项所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高新技术企业和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都通过后甲方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如高新技术企业或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不通过,则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号:132280000013000377153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迁安支行,注明为迁安金隅首钢咨询服务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电汇以银行回单为据,并在开标前将银行回单扫描件(或照片)提交至阳光采购平台。
6.付款方式为:甲方“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通过后,乙方开具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甲方次月支付合同30%款项;甲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支付剩余70%款项。
7.所中标价格若与市场价格不符,甲方将做废标处理。
8.报价前须与需求单位沟通相关技术要求。
9.以发标人合同版本为准。【若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 2041 408 252 。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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