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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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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发改审批发【2023】5号、丹发改审批发【202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本项目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保证金金额(万元)
210101TP002018179001001
{本项目
188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10.0
4.工期要求:2023年04月26日 开工至 2023年10月31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允许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截止后不得变更。 2、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行为记录。联合体各方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6.其它要求: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3年04月18日 13: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3月28日 20时00分至2023年04月04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六号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2-9(丹景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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