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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十堰规划馆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征集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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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十堰规划馆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征集及初步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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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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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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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规划馆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征集及初步设计(HBSY-202305FJ-028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5FJ-02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规划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堰规划馆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十发改审批[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路东风公司43厂腾退的老厂区内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1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6200万元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十堰规划馆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等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仅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6-30。其中:服务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完成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优化完善,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报审通过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3其他: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不包含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对未中标的2名中标候选人各补偿20万元,对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5月07日至2023年05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 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北京北路87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442011
邮编:
430077
联系人:
刘晓波、陶利佳
联系人:
龚超、万经松
电话:
0719-8662483
电话:
0719-878061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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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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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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