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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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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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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YD-2023-0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232805.57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本次装修范围为餐厅,厨房,门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法定代表人本人竞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竞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竞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2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0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5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2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5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23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元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5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D-2023-026;
2.项目名称: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32805.57元;
最高限价:232805.57元;
5.采购需求:
5.1资金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5.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安乐派出所装修改造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本次装修范围为餐厅,厨房,门厅等。
5.4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
5.7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8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9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法定代表人本人竞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竞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附上述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竞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23楼;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5月05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23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05月05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23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本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04月25日至2023年05月0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缴纳;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935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元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23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80897817
邮箱:hndg888@
2023年4月2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29350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元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望春门街交叉口龙泉大厦23楼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9-8089781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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