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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石桥市永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
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石桥市永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由营水利字【2022】3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千赢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大石桥市永安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2、招标单位: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3、建设地点:大石桥市两军村、周屯村、永安村、植棉村、孙屯村
4、资金省级以上补助资金以及市县级配套资金
5、招标范围:治理侵蚀沟14条,其中新建柳桩编篱谷坊2座,固滨笼护脚1245m,沟底防沖林8.27hm2;新建固滨笼挡墙护岸 2001m;新建绿滨垫坡式护岸274m;维修改造果树台田7.94hm2;水土保持种草1.09hm2,封育面积322.80hm2。
6、计划工期: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达到相关国家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9、投标保证金:陆万元
10、总投资:689.9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网上可查)
4、投标单位凡被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进行登记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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