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没有行贿犯罪纪录。
二、评标方式
1、评标方式为在符合我方品牌、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的前提下,分项最低选定中标单位。
2、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并将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后不得修改或重新报价,书面报价应与平台报价一致,若不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将按未报价处置3、如参与报价即默认认可我方评标方式,若不同意请勿报名及报价。
4、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我公司规定品牌及数量及供货周期供货,如发现与规定品牌及数量不一致,货物退回重新供货;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仿制品,轻者警告退换货,严重者取消报价资格,列入黑名单。
三、质量标准、质保期及验收方法:
1、质量标准: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要求供货,质量执行原生产厂质量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满足买方设备使用要求。
2、质保期:自产品使用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买方指定地点18个月,二者以先到为准。
3、验收标准、方法:按买方设备使用要求验收,卖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若达不到买方使用要求,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有指定的品牌/厂家,或对产品有明确的材质/技术要求时,到货时需出具原厂/原产地证明或产品材质报告/出厂检验报告等证明性文件。到货时不能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将不予验收
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一、货到票到按甲方资金计划付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二、付款方式:网银、电汇、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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