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幸福家园”人口计生服务室、新家庭文化屋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XPRG2014247
三、项目内容:A分标:不锈钢器械药品柜98个、文件柜98个、办公桌椅98套、检查床98张、身高体重计98个、咨询室桌椅98套;B分标:书柜98组、新家庭文化屋牌匾98个、上墙宣传品98批、书籍资料98套。
四、采购公告日期: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8月22日
五、定 标 日 期:2014年9月29日
六、中标公告日期:2014年9月 30 日至2014年10月1 4 日
七、中标结果:
A分标: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
| 交付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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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新源鼎贸易有限公司
| 进贤县长山街李长路19号
| 玖拾柒万伍仟捌佰捌拾肆元整(¥975,884.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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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分标: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
| 交付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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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金赞商贸有限公司
| 贵港市友谊大道东侧(德宝花城)S-4幢10号
| 玖拾柒万伍仟陆佰零玖元陆角整(¥975,609.6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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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评标委员会 成员:梁岳山 梁伯聪 刘子英 胡儒富 廖庆新
九、采购项目负责人:戈伟梅 联系电话: 0775-4556706 传真:0775-4556706
十、说明:
1、报价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
2、报价人质疑时,必须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的日期;
(6)质疑书必须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如不按规定质疑的,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 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