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桥涵构造物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桥涵构造物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
[2014]822
号文
)
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
2014
】
88
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省青银高速公路桥涵构造物治理工程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对青银高速公路
K474+568
(
308
国道)跨线桥加固及通道积水综合整治两方面内容:
(
1
)
K474+568
(
308
国道)跨线桥加固,对
K474+568(308
国道
)
跨线桥进行维修加固。更换桥面铺装和桥头搭板,同时对该桥两跨共计
14
道铰缝进行处治。
(
2
)通道积水综合整治,在
K548+715
、
K574+896
、
K578+700.5
及
K630+368
通道内增设避水平台,并设置防护栏杆或标志柱;在
K614+841
通道银川方向银川侧互通圈内增设蒸发池。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5
年
4
月
1
日
。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
2012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
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
。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
投标人报名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2
月
16
日
,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石家庄市跃进路
3
号天元商务大厦
12
楼(
跃进路与体育北大街交叉口东行
100
米
路北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3月10日
10
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石家庄亨伦国际大酒店十六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78号)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按指纹,并留影备查。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万方招标网、本网站”(http://www.wfbid.com)、“本网站”、“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eb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青银管理处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050031
邮
编:050011
地
址:
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地
址:
石家庄市跃进路
3
号天元商务大厦
12
楼
电
话:0311-89668732 89668723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20
传
真:0311-89668731
传
真:0311-86219087
联 系 人:刘凤妮 何舰
联 系 人:袁贺、杨健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入围投标人随机抽取规则与程序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 务 要 求
|
投标人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3年或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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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近3年内(
2012年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
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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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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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过去3年(
2012年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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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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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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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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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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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公路工程)
,近3年内(
2012年2月1日至今)担任过1项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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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公路工程)
,近3年内(
2012年2月1日至今)担任过1项运营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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