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石阡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标段)
招 标 人: 石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3月27日 上午 9 点 00 分
开标地点: 石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铜仁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项目负责人 :陈影
投标报价:231.5 万元
总 得 分: 91.79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黔美基础工程公司
项目负责人 :郑洪流
投标报价:231.7 万元
总 得 分: 85.78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简
投标报价:231 万元
总 得 分: 84.91 分
根据《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公示期: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