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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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建设单位: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平阳县南雁荡山绿道网工程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重)
三、工程地点:平阳县南雁镇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主要包括南雁荡山饭店及周边休闲步道、滨水木栈道、游客中心等共六个区域亮化工程。工程总投资188万元,计划总工期:3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五、投标最高限价(含):188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10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78万元)
六、招标内容、范围:平阳县南雁荡山绿道网工程亮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前期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
七、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电气或机电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总数不可超过2家,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代表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在职职员,投标报名由牵头人报名,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单位。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提交资料:
(①介绍信、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投标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②投标人拟派主要人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复印件盖章留档。
十、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5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
2018年12月26日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30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京都大厦1102室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577-63168038
代理单位联系人:萧女士联系电话:0577-63887828
平阳县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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