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19-08-06,公告主要内容为:常德湖南省常德航道管理局泸溪航道处工作码头标准化改造工程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常德,所属行业分类:码头,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9]004823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省常德航道管理局泸溪航道处工作码头标准化改造工程(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19年8月5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04823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常德航道管理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志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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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航道处工作码头标准化改造工程 |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4823号 |
(3)项目内容:泸溪航道处工作码头标准化改造工程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泸溪处码头拆除原混凝土六角块,台阶及平台采用面铺花岗岩,周边种植绿化等(具体以招投标资料内工程量清单为准)。乙方自购工地用材料并自带施工设备。项目经理:。 |
2.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898859.49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B0899-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湖南志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泸溪工作码头标准化改造工程 | 否 |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项 | 89885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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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7月18日,履行期限:60天。 |
地点:泸溪航道处工作码头 |
方式: |
4.付款 |
1、合同签订后支付30%工程预付款,当工程施工完成至80%的工程量时,支付工程至总价的70%。项目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资料交接认可后,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竣工结算审计确定后10内支付至审计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免费质保期满后15天内付清。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7.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19-07-18生效。 |
8.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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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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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李中民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周丹 | 电话:0736-7893072 | 电话:1378729855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 | 帐号:43001566061052511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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