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及安全检测供货与安装招标-2019 年 9 月环境公司阳城煤场封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消防设备及安全检测供货与安装招标-2019 年 9 月环境公司阳城煤场 封闭项目
招标编号:CWEME-1909HJ-28203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山西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北京国电工 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消防设备及安全检
测供货与安装招标-2019 年 9 月环境公司阳城煤场封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简介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该厂一期工程(安装
6 台 350MW 燃烧无烟煤机组),自 1997 年 8 月 1 日正式开工建设,历时 5 年到
2002 年 7 月 27 日全部建成。为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山西当
地煤炭资源储量丰富的优势,进行了二期扩建工程,安装 2 台 600MW 燃烧无烟
煤空冷机组。#7 机组于 2007 年 9 月 13 日和#8 机组于 2007 年 8 月 21 日建成投
产,阳城电厂总装机容量已达到 3300MW。本工程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输煤 A、B 系统煤场封闭及汽车卸煤区建挡(在山西阳城电厂煤场区域建设)。
电厂输煤以铁路运输为主,汽车运输为辅。铁路专用线进厂自西向东进厂,编组
站布置在厂区的最南侧,编组站北侧为 A、B 两座煤场。两个汽车卸煤沟分别布
置在 B 煤场的东南角和铁路布置在的西侧。
二、招标范围
煤场封闭后室内消防水环网、支管网(包括管材、阀门、管网保温)、灭火 器、电控消防炮的辅助成套设备设施(电控消防炮由招标方供货,详见供货清单)、
火灾自动报警新增或增容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与消防泵组等设备联动)
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还包括气体(CO)监测系统的功能设计、
设计参数、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投标方还需
负责消防设计复核和消防报验工作,至招标方经过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
业主为止。
标的工期:合同生效后设备 2 个月内到场。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 资质及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3.4、近 5 年,投标人具有 2 个电厂输煤系统或全厂消防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
件)。
3.5、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
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业 CA 证书电子
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
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09 月 03 日至 2019 年 09 月 16 日 17:00。
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
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未达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 年 09 月 24 日 上午 1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 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文件 电子版的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
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
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
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5.4 其他递交方式和需要注意的问题:投标文件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
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本次开标采
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
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联系方式:400-
888-6262。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
用,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和投标文件上传支
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
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六、报名联系人
招标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 120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刘方正 电话:010-68777498
邮箱:liufangzheng@cweme.com
关于公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
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
工作,畅通招标采购业务投诉渠道,现公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 话,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合理的资格、技术、商务 条件,指定专利、品牌等方式,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2.通过劝说潜在投标人不参加或退出招标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划分不合理的标段等方式,限制投标人之间竞 争的;
3.通过向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信息,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 评标标准等方式,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4.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影响公平 竞争的;
5.通过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向特定 投标人泄露涉密信息等方式,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限与中标人订立 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情况的;
7. 其他无正当理由干涉招标过程,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以下行为: 1.通过发布与实际采购内容不一致或名称模糊含混的招标公告,
向潜在投标人提供错误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 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
2.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数量、评标委员会 成员等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涉密信息的;
3.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的;
4. 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
5.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或为所代理的招标 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的;
6.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其他投标人的以下行为:
1. 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人、约定部分投标人 放弃投标等方式,串通投标的;
2.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 名义投标的;
4.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业绩,提 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方式,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其他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督察电话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督察电话:010-66586738;
接听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处理流程 督察电话由工作人员负责接听,全程录音。电话内容属于受理范
围的,投诉人须按工作人员要求在拨打督察电话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 供实名投诉书,投诉书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投诉书内容属于受理范围,且线索清晰、事实清楚的,集团公司 将依据相关规定调查处理。不予受理的投诉,由工作人员将不予受理 的理由告知投诉人。
投诉处理决定做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提出并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集团公司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证据的
投诉,以及已由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或正在办理)、已进入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不在上述受理范围的招标采购业务咨询、质疑和投诉,请 与招标公告公布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联系,或与招标代理机构投 诉处理部门联系(电话:010-68777970,传真:010-68777672,邮箱: tousu@cweme.com)。
(三)要求实名投诉,具体以本通知第三部分“处理流程”要求为 准。
(四)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 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虚假、恶意投诉,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将依照有关 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一定时期 内在集团公司系统停止授标。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附件:投诉书内容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等; (2)被投诉人名称; (3)投诉事项的基本情况;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提起投诉日期; (8)之前的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材料; (9)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投诉事务。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 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事项;
(10)外文投诉书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解释材料以中文译本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