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梧桐树乡2019年农村改厕人工资源型改厕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
行政区域 | 银川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0日 17:3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09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刘乡长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19595504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19595504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灵武市育才路374号(灵武市人民医院向南1公里处)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4031888 |
灵武市梧桐树乡2019年农村改厕人工资源型改厕设备及安装
采购项目变更公告(一)
一、招标人:灵武市梧桐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乡长联系电话:13519595504
二、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育才路374号(灵武市人民医院向南1公里处)
联系人:王立川联系电话: 0951-4031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定标方法为本次入围两家单位,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两家单位被推荐为中标入围单位。现变更为取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单位被推荐为中标入围单位,本次入围中标供应商取三家单位。
2.在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中增加以下技术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有权对中标单位提供的产品交给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抽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投标产品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必须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工程验收时由中标单位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为准,否则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3).为确保产品安装后的正常使用,中标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臭和保温防冻措施,必要时需加装相应设备和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施工后地面、路面恢复由中标单位负责恢复。
(5).中标单位在实施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现场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6).施工安装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中第10条本次投标产品含进、出水口管道胶圈(两道)、检查井盖、(不包含井筒)。现变更为本次投标产品含进、出水口管道胶圈(两道)、检查井盖、井筒(井盖必须具有抗压,防盗等安全功能)、井盖密封圈,胶圈均采用EPDM或更好材质。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中第8条塑料化粪池用隔仓板平均厚度≥4mm。现变更为塑料化粪池用隔仓板平均厚度≥20mm。
5.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参数要求中第9条化粪池平均壁厚≥5mm。现变更为化粪池平均壁厚≥7mm。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宁夏信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