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七里坪度假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试点环评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3202000005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公告 | 2020-03-30 15:09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7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诗漾 |
采购人 | 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 | 眉山市洪雅县七里坪镇七里园路315号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37745678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老师 |
项目联系人 | 王诗漾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7 |
行业划分: | O819 |
成交日期 | 2020-03-30 14:30 |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 2020-03-13 17:11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 舒芹(评审小组组长)、廖冬艳、段洪燕(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评审时间 | 2020-03-27 14:00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用于洪雅县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收运处理餐厨垃圾提供理论支持。二、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随着峨眉半山七里坪国际旅游度假区的不断发展,七里坪镇餐厨垃圾处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导致部分餐厨垃圾无法及时处理,由此衍生许多问题。根据2018年6月7日眉山市委关于眉山市垃圾分类处理的相关会议精神,决定将洪雅县七里坪作为旅游景区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采购人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一名供应商为该试点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三、合同履行日期: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成果并完成项目报批。 |
总成交额(单位:元) | 182000元 |
成交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七里坪度假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试点环评服务;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本公告备注内容. |
成交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德创力盛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3栋6层607号;中标金额:182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人民币)。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人民币)。 |
采购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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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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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95000元,已备案。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洪雅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28-38877868。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2020年3月13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九、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履约成果并完成项目报批;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主要成交内容:(一)成交标的名称:七里坪度假区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试点环评服务;(二)服务范围:第洪雅县七里坪旅游景区餐厨垃圾处理试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眉山市洪雅县高庙镇,项目用地面积为991.61㎡,项目整体规划建设日处理8吨,先期拟投入1套三吨餐厨垃圾生物处理设备;后续配置1套日处理量5吨餐厨垃圾生物处理设备。届时年餐厨垃圾处理量将达到2920吨,可实现对七里坪镇40%人口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三)服务要求:1.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国家、省、市、区(县)发布的政策文件,提供经相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的成果,且成果能满足审批要求。2.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完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完成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并完成《公众参与说明报告》。(四)服务标准: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要求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修改和印刷,及时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按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报批。3.成果要求:交付成册的《环境影响报告书》6本,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4.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十一、成交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注: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