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020年建设项目 |
品目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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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02日 14:2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3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04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邵玲芳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8907750 |
采购单位 |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信访局(本级)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省府路10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87055629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三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88907750 |
一、更正人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020年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ZCG2020Q-GK-102
四、 关联原公告:关联原公告
五、 预算总金额:6860000.00
六、原采购公告2020-03-30
七、更正理由:用户需要
八、更正事项:
1、第四章招标需求“2.5.2业务经办系统对接扫描仪”部分:删除“2.5.2业务经办系统对接扫描仪信访业务经办系统与高速扫描仪实现系统对接,实现文档扫描、图片上传、预登记的一键式操作”。
2、第四章招标需求“2.10.2项目对接要求”部分:在“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若需要与原有系统对接,采购人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对接事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对接方案,对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中”之后增加“对接过程中产生的工作量均由投标人评审决定”。
3、商务要求表中的“供货时间(项目工期)及地点”部分:将“合同签订后两个半月内完成系统设计、编码、测试等工作,上线试运行,试运行2个月后验收”调整为“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系统设计、开发、测试等工作,上线试运行,试运行2个月后验收”。
4、商务要求表中的“项目维护计划”部分:删除“质保期内驻点人员2人,按月进行定期巡检”。
5、除以上内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等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均不作变动。
九、其他事项:
注意:各投标供应商在查收本更正公告后,请将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页面盖章(签收),并回传至0571-88907783。请予配合,谢谢。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邵玲芳
联系电话:0571-88907750
传真:0571-8890775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