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金殿镇旱厕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我单位于2020年4月1日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尧都区金殿镇旱厕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因网络问题,原公告内容上传空白,现将原公告内容进行变更。
现变更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人民政府厕所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尧都区金殿镇旱厕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YM-2020-0401
三、工程概况:
1、本次招标内容共八包
施工服务
一包:峪口村、朔村;
二包:河南村、小榆东村;
三包:西麻册村、伍级村;
四包:北杜村;
五包:小榆西村、西宜村;
六包:晋掌村;
七包:王庄村、城居村;
设备及材料
八包:峪口村、朔村、河南村、小榆东村、西麻册村、伍级村、北杜村、小榆西村、西宜村、晋掌村、王庄村、城居村;
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及安装技术规范内的所有内容;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投标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预算金额:
一包:789360元;
二包:822640元;
三包:903760元;
四包:1002560元;
五包:729040元;
六包:714480元;
七包:843440元;
八包:5358720元;
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5、建设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9.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本次招标一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参与其中一包报名及中标;
五、领取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七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且无其它在建项目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为清晰的扫描件以备扫描二维码);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相关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8、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胶装成册,原件备查。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领取八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截止日期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上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04月03日-2020年04月10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北锦悦汇A座511)。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4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尧都区金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5835732111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先生
联系电话:0357-8888772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