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泰顺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骨灰架及焚烧炉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TSCG202003015
四、原采购公告2020-03-26
五、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标段一:骨灰架设备采购的完工期“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具体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招标文件内标段一完工期统一更改为“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具体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2、原招标文件标段二:焚烧炉、尾气处理系统及简易钢结构设备采购的完工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招标文件内标段二完工期统一更改为“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具体交货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季女士
联系电话:0577-67686777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280号二楼
2、采购单位:泰顺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68155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8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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