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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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购肇庆市环卫专项规划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0809-2041ZQG3BB0201]
项目概况
肇庆市环卫专项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0-202011-55555-0044
项目名称:肇庆市环卫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2,5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市环卫专项规划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文件编号:0809-2041ZQG3BB0201
(2)采购项目的内容:肇庆市环卫专项规划一项
(3)项目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工作方案的编与;
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进行中间检查与交流;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0天内,提交规划及规划初步成果;
4)中标人收到采购人对初步成果的审核意见后20天内,提交征求意见稿;
5)中标人收到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后15天内,提交专家评审稿;
6)中标人收到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后按照要求进行批前公示30天;
7)中标人在规划公示后完成规划环评专家评审及环评公示工作,30天;
8)规划提交规委会审议;
9)中标人收到规委会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市政府提交审批稿;
10)中标人收到市政府审批意见后1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
(4)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提供2020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截图存档,该作为资格性审查的条件之一。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料(所有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件。
4、公司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6、评标结果公示网站: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
联系方式:0758-2220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758-2313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758-2313165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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