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JG2020-5695普宁市汤坑溪(南切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JG2020-5695普宁市汤坑溪(南切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0-11-26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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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汤坑溪(南切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汤坑溪(南切流)治理工程,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20]217号),招标人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对普宁市汤坑溪(南切流)进行综合治理,治理范围为海仔溪及其支流新寮沟、下寨沟与汤坑溪南切流支流朴兜沟河段,治理河道总长10.13km。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清淤河长10.13km,新建护岸长8.65km,新建绿道长1.375km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项目建筑工程(含临时工程)费用为1685.35万元。
建设地点:海仔溪及其支流新寮沟、下寨沟与汤坑溪南切流支流朴兜沟河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
3.2法定代表人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3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水利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
3.4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5拟任本工程安全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6测量技术人员1人,具有测量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7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含初级)会计师职称证书。
3.8施工员2名、质检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安全员2名、质量评定员1名、造价负责人1名,五大员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专业的岗位证;安全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质量评定员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岗位证(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水利学会核发);造价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9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10上述人员还须提供身份证及近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必须按一人一岗配置)。
3.11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均须盈利(以2017至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
3.1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揽过公开招标中标合同价不少于18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公示、招标公告)。
3.13投标人必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录入。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自制封面,装订成册,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扫描无效的资料当无效证件处理);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可下载)。投标登记时提供的身份证原件核对的同时因失磁而导致未能及时读取相关信息,当无效证件处理,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登记。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于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窗口屏幕)45窗口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费及相关资料10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3投标申请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杰法定代表人:缑旭
联系人:詹先生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28983联系电话:18826256964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登记资料一览表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不用装订)一式2份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提供可扫描的二维码
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法定代表人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原件备查
8
拟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测量技术人员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财务负责人的资格证或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12
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质量评定员、造价负责人相应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等复印件;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13
2017至2019年度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备查
14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公示、招标公告;
原件备查
15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上述人员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查询途径,现场查询)
原件备查
16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理信息录入手续(附网页截图)。
原件备查
17
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原件备查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两份附于登记资料内,作为登记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两份表格中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的网页截图应包括投标企业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同时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上表要求提供的资料一式2份,按顺序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资质证书除外)携带核查;社保证明材料是指近3个月连续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查询路径供核查);上表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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