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城厢区沟头社区老旧小区及周边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南华小区)
答疑纪要
一、答疑部分:
1、专用合同条款及投标函附录中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未明确,请明确。
答: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无 。
2、技术负责人刚变更到本公司,社保不足6个月,是否能投这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不可以,请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开具银行保函过程中,保函手续费是汇至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的账户,到账证明加盖的公章也是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的公章,我司欲申请该行的银行保函,故请问招标方,这种保函符合要求吗?会导致废标吗?
答:(1)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开具的银行保函符合招标文件及闽建筑〔2020〕8号文件的要求。但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且到账证明应由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予以盖章证明。(2)若保函开立人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保函手续费是汇至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的账户,到账证明加盖的公章也是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的公章,此种保函不符合要求,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其资格文件评审不合格。
4、参照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有序推进建筑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莆建质安〔2020〕8号)及闽发改法规〔2020〕61号文件相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开标前无需到场提交变更证明材料,但须扫描纸质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变更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本招标文件是否按此执行?
答: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根据闽发改法规〔2020〕61号文件相关规定即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银行保函原件,但须扫描纸质银行保函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前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若投标人名称变更需递交变更证明材料的请用档案袋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若有)单独包封后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变更证明材料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更改为:
发包价的计算公式为: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一)不可竞争项目包括:
1、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填写;
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有关规定计取。
(二)可竞争项目是指不可竞争项目之外的项目。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K)。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5053627元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为:3%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为:24280元
本工程发包价=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 K)+招标控制价中不可竞争项目造价=(5053627-24280)×(1-3%)+24280=4902747元
投标报价为发包价,高于或低于发包价的投标报价均按否决投标处。
2、本招标项目财政审后的预算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3、投标函附录更改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1
|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6
| 签约合同价的10%
|
|
3
| 分包
| 3.4.1
|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发包人有权按每延误一天处罚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0元,直接从工程款中抵扣。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无 。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合同价款的8%(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发包人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2.1
| 3%的工程款
|
|
…
| ……
| ……
| ……
|
|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期: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