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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大通道(石湖疏港路段)改线工程
补遗书(第一号)
各投标人: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沿海大通道(石湖疏港路段)改线工程(招标编号: 狮建招[2020]046号),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为每个标段(组)人民币44万元,投标人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投标保证金形式:
1、采用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2月25日09时30分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写明狮建招[2020]046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
(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分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58107050001824。
(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3540101040006473。
(三)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300100100038732。
2、采用投标银行保函
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银行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银行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提交地点:收件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收件人:张伟旭;联系电话:0595-85762806/17605959277,到付件将不予接收。密封要求:将证明材料统一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写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采用年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采用电子保函:依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号)以及《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普通公路施工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交工〔2020〕33号)执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仅可使用第1种或第2种形式或第4种方式提交。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3项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具体执行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8.1项补充内容如下: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补充内容如下: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计算结果取整到元,小数点以后四舍五入。
五、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施工场地建设费包括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临时工程费用、临时道路费用、工地实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实验设备和仪器费用、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用、文明施工及职工健康生活费用等,故本工程施工标准化专项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场地建设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六、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规定修改为: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导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概况说明,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同时提交详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格式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提交的excel格式为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印章。”
招 标 人: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