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先烈场所建设项目(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缅怀先烈场所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缅怀先烈场所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3)工期: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缅怀先烈场所主体雕塑及配套照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8至2020-12-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1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核验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28 09:00 ,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1416会议室(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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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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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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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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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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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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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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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曹新颜、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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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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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86958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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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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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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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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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cxy1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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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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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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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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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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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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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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