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4230401100078001
一、清流县火车站供水工程-2号供水管线,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发出以下补充通知:
1、因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投标文件备案时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默认为2021年03月25日00:00:00至2021年3月30日 08:30:00;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由2021年03月25日00:00:00至2021年3月30日 08:30:00更改为2021年03月25日08:30:00至2021年3月30日 08:30:00。
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文件要求:调整纸质保函提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二、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都将在相关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 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