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氡泉绿道工程(后溪桥至氡泉游客中心段)及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松涛绿道(廊桥文化园主入口-下桥大桥段)示范段三期工程等两个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顺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氡泉绿道工程(后溪桥至氡泉游客中心段)及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松涛绿道(廊桥文化园主入口-下桥大桥段)示范段三期工程等两个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SCG202103009
采购组织类型:国有企业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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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氡泉绿道工程(后溪桥至氡泉游客中心段)及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松涛绿道(廊桥文化园主入口-下桥大桥段)示范段三期工程等两个设计项目。
|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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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方式
时间: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4月6日15点00分
地点:发布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6日15:00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无须到达现场。邮寄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及当面签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投标文件遗失以及投标文件破损而导致投标无效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60号二楼;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7-67673919;
邮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5:00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到邮寄地址,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接受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疫情管控和全国道路交通影响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等相关规定)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本项目的主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流程由代理机构现场录制的视频发送给各投标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七、开标时间:2021年4月6日15:00时
八、开标地点:泰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需同响应文件一同邮寄):
▲投标单位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
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十)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含采购公告)质疑事项
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逾期的质疑,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一、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60号二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58987911(657911)
传真:0577-67673919
2、采购单位:泰顺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99905
3、同级国有企业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泰顺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0577-67588603
联系地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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