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上海市宝山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 环元荡生态景观岸线工程(二期) | 环元荡生态景观岸线工程(二期)项目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其他地上物的征收服务。 | (1)金泽镇人民政府有权监督管理动迁公司实施房屋补偿的全过程,并成立工作小组、委派工作人员分组配合动迁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2)动迁公司接受我镇委托后,应组织好工作小组,安排好具有上岗证的工作人员,并将工作人员名册上报给我镇。 (3)动迁公司在实施房屋补偿中,必须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和我镇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各项房屋补偿工作,定期向我镇汇报房屋补偿工作情况,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房屋补偿档案,定期将档案材料移交给我方。 (4)动迁公司在开展房屋补偿工作中,工作人员应履行解释和宣传房屋补偿政策;查证送审范围的房屋、人口等相关情况;开展协调工作、做好补偿协商记录;送达相关资料等工作。 (5)如遇善后问题需动迁公司及时介入协助开展争议解决工作。 | 自合同签订至2021年12月31日(或完成所有委托项目工作为止) | (1)金泽镇人民政府有权监督管理动迁公司实施房屋补偿的全过程,并成立工作小组、委派工作人员分组配合动迁公司开展各项工作。 (2)动迁公司接受我镇委托后,应组织好工作小组,安排好具有上岗证的工作人员,并将工作人员名册上报给我镇。 (3)动迁公司在实施房屋补偿中,必须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和我镇制定的实施细则开展各项房屋补偿工作,定期向我镇汇报房屋补偿工作情况,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房屋补偿档案,定期将档案材料移交给我方。 (4)动迁公司在开展房屋补偿工作中,工作人员应履行解释和宣传房屋补偿政策;查证送审范围的房屋、人口等相关情况;开展协调工作、做好补偿协商记录;送达相关资料等工作。 (5)如遇善后问题需动迁公司及时介入协助开展争议解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