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光泽县医院委托发布,2021-08-24,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南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南平-光泽县,所属行业分类:网络,采购业主:光泽县医院,招标编号:[350723]ZHCG[CS]202100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光泽县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光泽县医院委托,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3]ZHCG[CS]2021005、光泽县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光泽县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8-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3]ZHCG[CS]2021005
项目名称:光泽县医院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等保建设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000元
磋商保证金:17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C020204-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1(套) | 否 | 详见附件 | 8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按采购人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描述:1、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
(3)明细:其他描述: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上级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材料。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南平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8-13 16:30至2021-08-20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
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8-24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310室
六、开启
时间:2021-08-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新华大楼3单元1310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光泽县医院
地 址:福建省光泽县光明大道中路67号
联系方式:18605992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3层
联系方式:18650661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1865066136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