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次);2.1.2项目编号:2021-VGBBJA- F1048
2.2招标范围:包括某部2个营区(3个生活区),居民建筑面积14771.58平方米。其中,公寓楼3栋(建筑面积1857.76平方米)、住宅楼17栋(建筑面积12913.82平方米),共计148套住房。本次招标包含以上物业服务(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8部电梯维保(2部4层、6部3层)的社会化保障服务。
2.3 项目实施地点:某部
2.4.预算金额:16万元/年。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服务标准:依据《石家庄市区住宅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按照四级物业服务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投标人成立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一)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6至2021-09-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15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发放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非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15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室。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军队采购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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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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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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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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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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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
| 联系人:
| 赵博园、李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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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7733898791
| 电话:
| 0311-86958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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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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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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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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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xzb2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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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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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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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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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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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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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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