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热力2021-2022年集中供热扩供工程及维修工程热量计采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政热力2021-2022年集中供热扩供工程及维修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市政公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市政公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市政热力2021-2022年集中供热扩供工程及维修工程热量计采购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计划供货期:2021年10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2招标范围:热量计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稳定的售后服务能力。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均可报名参加,如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产品具有相应的批准证书和检验报告
3.1.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26至2021-09-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1010)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费转账至指定账户(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张家口银行大众支行 03404038250905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9-16 09:30 ,地点为 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10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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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市政公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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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张家口市
| 地址:
| 张家口市经开区朝阳西大街27号建发集团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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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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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000
| 邮编:
|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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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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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杰
| 联系人:
| 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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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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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5951305
| 电话:
| 0313-598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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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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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0313-598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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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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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s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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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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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www.zjkhs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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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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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张家口市华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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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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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03401038250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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