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千秋路(G107—G4高速口)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千秋路(G107—G4高速口)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批【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高邑县千秋路(G107—G4高速口)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千秋路位于高邑县城南部,西起G107国道,东致G4高速出口;
3、项目概况:该工程整治范围全长约3971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分流工程及相关附属设施恢复工程。
4、最高限价:300万元;
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专业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全过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全部测量、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的编制及直至施工保修期结束后的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2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高级工程师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注:因近期疫情情况,投标人不需到场,自行做好解密等相关工作。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联系电话:0311-84031228。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应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担任,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与他人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7 00:00至2022-06-23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7-07 09:00,地点为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乐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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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石家庄市高邑县兴华路97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35-21号建华城市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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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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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增栓
| 联系人: | 李欣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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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311-84010658
| 电话: | 1803292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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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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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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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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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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