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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已由西安市雁塔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雁发改发〔 2021〕5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正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青龙路东路(雁翔路 —新安路)道路工程850.351米;排水工程中:雨水工程设计管径 d500~d1000mm ,设计长度789米,污水工程设计管径 d400~d500mm,设计长度730米;交通工程中:交通安全设施工程850米;照明工程中:52 盏;缆线管沟工程:新建缆线管沟工程842米。;
2.2 项目地点:青龙寺东路位于南二环以南,雁翔路以东,西影路以北,新安路以西。;
2.3 项目投资总额:442693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标段编号:E6101133506pDD4AMGwO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①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②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并无在建项目;③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可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网上确认,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具备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申请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4)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建安B证),并无在建项目;
(5)申请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可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7)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
(8)申请人(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申请人(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的电子保函(保单)或纸质保函(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要求进行,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2年06月22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2年06月27日 00时00分00秒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2年07月04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6.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资格预审开始时间为
2022年07月04日14时00分
,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12家。
6.3
标段名称: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青龙路东路(雁翔路-新安路)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资格审查会议形式:
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本网站》、《三秦都市报》
发布。
7.2
资格审查申请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各申请人登录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新平台)(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正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146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36号橡树街区A座1902 |
| 联系人: | 赵晓波 | 联系人: | 张晓博 |
| 电话: | 029-85268414 | 电话: | 029-89528812 |
| 邮编: | 710061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171817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