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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经开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二期A地块工程项目已经由以庆经开初设批字【2021】3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大庆经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经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与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黑龙江省大庆经开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二期A地块工程项目(外保温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经开区范围内让杜路北侧,开元大街西侧,翔驰路南侧。
2.工程规模:能源大厦:建筑面积38369.1m2,设计高度80m共19层; 科创孵化器1#楼:建筑面积9968.6m2,设计高度46.35m11层; 科创孵化器2#楼:建筑面积为9968.6m2,设计高度46.35m11层; 科创孵化器3#楼:建筑面积9947.29m2,设计高度46.35m11层; 公寓楼:建筑面积10125.46m2,设计高度40.33m11层; 综合服务楼:建筑面积5714.35m2,设计高度18.65m3层; 科技大厦A栋:建筑面积23984.44m2,设计高度62.9m共15层。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FJSG0506G220623001001001
| 黑龙江省大庆经开区新能源产业园项目-二期A地块工程项目(外保温系统)
| 工程内容包括能源大厦﹑科技大厦AB栋、科创孵化1-3#楼、公寓楼、综合楼等八栋单体的外墙保温系统。主要工程量如下:
1、科创孵化1#楼:保温钢骨架118.465t、保温隔热墙面6188.13㎡、墙面一般抹灰4238.99㎡、墙面一布二胶5647.17㎡;
2、科创孵化2#楼:保温钢骨架118.465t、保温隔热墙面6188.13㎡、墙面一般抹灰4238.99㎡、墙面一布二胶5647.17㎡;
3、科创孵化3#楼:保温钢骨架118.465t、保温隔热墙面6188.13㎡、墙面一般抹灰4238.99㎡、墙面一布二胶5647.17㎡;
4、综合服务楼:保温钢骨架61.021t、保温隔热墙面2988.71㎡、墙面一般抹灰2989㎡、墙面一布二胶3468㎡;
5、公寓楼:保温钢骨架90.902t、保温隔热墙面5410.09㎡、墙面一般抹灰3278.8㎡、墙面一布二胶4986.71㎡;
6、科技大厦A栋:保温钢骨架85.207t、保温隔热墙面4467.23㎡、墙面一般抹灰3014.76㎡、墙面一布二胶4276.75㎡;
7、科技大厦B栋:保温钢骨架85.207t、保温隔热墙面4467.23㎡、墙面一般抹灰3014.76㎡、墙面一布二胶4276.75㎡;
8、能源大厦:保温钢骨架180.42t、保温隔热墙面8566.99㎡、墙面一般抹灰8530.73㎡、墙面一布二胶9012.81㎡。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022年07月25日
| 2022年11月30日
| 128
| 4392.0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同时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大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高级职称人员;
3.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4)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7)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出具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 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9)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7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六)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经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开元大街2号
招标人邮编:163161
招标人联系人: 白女士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5058833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高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开发区新兴大街2号知行大厦A座15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朱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0459-8130175
代理邮箱: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