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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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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频合作推广
结果公告
(合同包
[3500]LSGC[DY]2022002-1
)
一、项目编号:
[3500]LSGC[DY]2022002
二、项目名称:
央视频合作推广
三、采购结果
[3500]LSGC[DY]2022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5
2998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3500]LSGC[DY]2022002-1
包1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06
广告服务
广告服务
央视频合作推广
组织《乘着大巴看中国》福“行”高照活动,开展福“见”见福活动,实施福“行”高照线上互动活动,其他配套宣传等,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1
项
央视频将借助国家新媒体旗舰平台传播优势,利用央视频宣传资源,全方位展示“福”文化和“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 牌,提升福建文化旅游品牌形象。
2998000.00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志超 (包1)
评审专家:
陈扬,肖航,庄文新,魏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计划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下浮30%收取,且最低按1000元执行,向成交人收取。 (2)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银行账号:116 020 100 100 021 14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3500]LSGC[DY]2022002-1
包1
:
21700
元
收取对象: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方式:
0591-87673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联系方式:
0591-83576559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林榕、叶晓榕
电话:
0591-83576559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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