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西区块油基岩屑渝西区块油基岩屑转运处置服务(第一批)
招标编号:ZY22-XN320-FW1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渝西区块油基岩屑渝西区块油基岩屑转运处置服务(第一批)已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 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渝西区块油基岩屑渝西区块油基岩屑转运处置服务(第一批)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渝西区块油基岩屑转运处置由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统一管理。钻井液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委托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合规转运和处置。此次工作量预计为油基岩屑5460吨,预计合同金额911.27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工作以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3 招标范围:将钻井工程产生,经场内初步处理后的含油废液及油基岩屑(满足吨袋、吨桶转运要求,吨袋包装、吨桶或罐车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要求装卸、转运、贮存并完成处置。其中包括:
(1)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组织符合国家危险货物运输要求的车辆到达钻井工程现场装载运输含油废液、油基岩屑。
(2)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要求的临时贮存场所并用于贮存含油废液、油基岩屑,对进入贮存转运场所的含油岩屑,按照国家计量标准进行计量。
(3)按照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对含油岩屑进行合规处置(包括对处置后的岩屑以及处置期间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进行监测检验,油基岩屑转运使用的包装袋等的合规处置)。
(4)对含油废液、油基岩屑的转运、贮存、处置进行全过程管理。
(5)确认含油废液、油基岩屑装车条件,承担自含油岩屑进入中标人运输车辆后的所有工作,安全环保责任等工作和责任。
(6)协助业主方办理转出及处置所在地的转入手续、危废处置申报,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相应手续。跨省转运手续时限要求为:以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7)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置过程中回收的液相,拉运至招标人指定场站。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最终实际数量须经过招标人计量后双方签字确认。
标段划分:不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参照近期业务相关单位招标结果,确定本次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所示(不含税)。控制价包括含油废液和油基岩屑转运、贮存、处置和回收液相以及安全环保方面的全部费用。
油基岩屑转运及终端处置服务控制价标准(不含税)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1 | 处置服务费 | 元/吨 | 1669 | 含岩屑转运及处置费、回收液相服务费、运输费。 |
*投标报价若超过前款要求的最高限价即为废标。
投标人以下浮率报价,下浮比例应为整数,否则将否决其投标。只允许整体下浮,不做分项报价。允许下浮为零。
2.5 服务地点:渝西区块。
2.6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 3家,推荐前N-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 <3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第1名为中标人;若不具备竞争性,则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本项目工作量仅为预测,实际工作量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工作量做承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处置能力、转运能力、处置能力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实现的功能进行现场履约能力考察,考察和评估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考察合格,经审批后予以授标。
若拟中标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报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有权对后续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并根据考察﹑评估结果依次递补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无法满足生产,造成现场岩屑积存导致影响钻井,或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对招标人造成严重影响,招标人有权与其中止合同,并根据评估结果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含油废液、油基岩屑的处置和贮存等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含油废液、油基岩屑的转运允许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含油废液、油基岩屑的转运工作进行分包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提供分包商的营业执照、资质等文件,并承诺在分包合同签订后将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技术方案、作业人员等向招标人备案,报备后原则上不能变更,如确需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向招标人汇报,招标人对分包内容、资质、业绩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变更。
*4、企业资质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含油岩屑和含油废液等危险废弃物的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具有地方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072-001-08)。同时核准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经营规模不低于60000吨/年。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运输要求:
(1)每日转运、接收能力须不低于300吨/天。(投标时须书面承诺)
含油岩屑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运输单位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等资料的的复印件;
提供至少3辆车辆载重信息,附运输车辆加盖运输单位公章的“机动车行驶证”、“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以及车身正面、侧面和车辆识别代码照片各一张;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原则上不予变更、增加,确须变更、增加的,须提前向招标人进行报备,经招标人同意后变更、增加。
(2)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运输任务下达4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开展运输,且对应到场车辆套数,与承诺数量一致。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的用于运输盛装于吨袋、吨桶中油基岩屑的车辆,应满足70型叉车装车要求(叉车举高高度3.7米)。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的用于盛装混浆的吨桶,其口径应满足现场挖掘机(挖掘机斗宽0.8m)装料要求,且完善防渗防撒落措施。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能安排车辆或罐到作业现场保障生产。
* 6、处置方式要求:
投标人油基岩屑处置方式具有热相分离技术工艺(提供取得批复的环评报告,以报告中的工艺为准),热相石油烃含量≥98%;密度<0.85g/cm3;闪点(闭口)>60℃,相关指标须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拟采用含油废液、油基岩屑处置工艺及相应的安全环保管控措施,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管理要求、行业标准规范规定。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8、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9、投标人书面承诺油基岩屑处置后的回收液相归招标人所有,回收率不低于6%(按处置岩屑量计算),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运输至指定地点。
*10、含油岩屑运输单位必须制定道路危险运输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公路运输管理所备案,提供当地公路运输管理所回执单复印件。
*11、含油岩屑处置单位必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报环保局案,提供当地环保局盖章的备案表复印件。
*12、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截止时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 年11月17日至2022 年11月24日11: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rc/>
投标人可以下载投标商操作手册根据手册相关要求进行缴费。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子钱包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2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 万元人民币/标包(标段)。
投标保证金形式:分标段自助递交(本项目仅支持电子钱包支付)(网址: style="text-decoration:underline;">。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井液技术服务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610017 |
联系人:阮畇瑕 | 联系人:廖女士 |
电话:17713592892 | 电话:028-68250073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财务咨询:李女士 028-68233715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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