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澄清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CZB-2023-ZB0102)澄清公告如下:
1、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磋商办法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一步进行详细评审,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评因素包括技术资信部分(70分)、商务报价(30分),各供应商两项评价指标得分之和为该服务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现调整为“第三章磋商办法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一步进行详细评审,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评因素包括技术资信部分(75分)、商务报价(25分),各供应商两项评价指标得分之和为该服务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2、原磋商文件中“商务评分标准(30分)”调整为“商务评分标准(25分)”,工时定额费率得分的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5%×100”,现调整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2.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12.5%× 100”;材料综合管理费率得分的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5%×100”,现调整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2.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2.5%×100”。
3、磋商文件中与之对应的内容做相应修改。
4、本次调整不影响各潜在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故该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5、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中心支公司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