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直单位(含两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项目(补充征集)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滁州市市直单位(含两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项目(补充征集)框架协议招标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303-115
项目名称:滁州市市直单位(含两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项目(补充征集)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工时费折扣费率不大于100%,材料管理费率报价不得大于15%;基准值以征集文件中约定为准;
采购需求:采购滁州市市直单位(含两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服务供应商,相关单位可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一次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征集人不承诺任何数量的维修业务。本次拟补充征集服务单位6家。
框架协议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4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最新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业务类型为汽车维修,业户类别为二类及以上;
4.信誉要求: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响应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响应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响应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响应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响应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响应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拒绝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5日至2023年04月04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04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自征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征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2.请响应供应商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响应供应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响应供应商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征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远程解密方式:响应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
4.响应供应商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征集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征集响应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征集响应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5.在滁州市市直单位(含两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项目 框架协议(项目编号:czcg202302-040)项目中已入围的四家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的将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参与评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址:滁州市政务中心西负一楼
联系方式:张吉、18900507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滁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毕玉、0550-3519598、15385506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吉、毕玉
电 话: 0550-3519598、1538550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