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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NJSL230308284801SG |
| 1. | 招标条件 | | | | | | | | |
| 本招标项目秦淮区513厂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南京市水务局以宁水环[2022]5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越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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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 | | |
| 项目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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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及规格:其他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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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513厂沟,北起宏光路,南至东风河,长约520m。主要建设内容: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等。水安全:对塌陷、开裂岸坡进行结构修复,河道下游与东风河连接的手动翻板闸门改成手电两用闸门。水环境:采用干式清淤,清淤量约1430m3;增设排口标识牌、视频监控等。水生态:种植挺水、沉水等水生植物,河道东侧岸带内新建人行汀步。水文化:对现状沿河管线、排口适当进行美化,西岸围墙改造为文化墙,适当增设照明系统。本项目堤防等级为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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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模(估算价):4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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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交货时间):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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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 | | |
| 3.1投标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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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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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业绩要求:企业近3年[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施工过类似工程;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利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8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同一工程业绩评分与资格审查不可兼得,以资格审查优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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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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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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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 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相应主管部门核准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 ②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投标单位提供近一年(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④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⑤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自拟)。 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⑦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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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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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评标办法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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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赋分 |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 | 16.5 | | | | 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5.50 | 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无明显瑕疵(满分1.5分) 1.2施工分项方案 (1)清淤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2)修复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3)水生态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4)其他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注:有瑕疵酌情扣分。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 | 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2.00 | 2.1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2.2项目部、施工交通、用电、料场等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注:有瑕疵酌情扣分。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 | 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2.00 | 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注:有瑕疵酌情扣分。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 | 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2.00 | 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注:有瑕疵酌情扣分。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 | 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2.00 | 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5.2安全保证措施,经费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注:有瑕疵酌情扣分。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 | 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3.00 | 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6.2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满分1分) 注:有瑕疵酌情扣分。请将此部分相应内容编制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章节中。 | | | 二 | 项目管理机构 | 4 | | | | 1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4.00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建设工程类专业则必须提供正式职称评定申请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需配备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质检(质量)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员(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水利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注:一级造价师、二级造价师均可)、材料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上述人员需持有相关岗位证书(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全部满足得2分,每少1名扣0.4分;最多扣2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03月至2023年02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仅以上传到南京水务交易系统诚信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注:以上要求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同时兼任,且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 | | 三 | 投标报价 | 75 | | | | 1 | 投标总价 | 75.00 | 评标基准价C=A×Q1+B×Q2;其中A为最高限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在初步评审结束后,B为剔除无效标后,各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投标数≤10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0<有效投标数≤15时,取剔除两个最高评标价和两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大于15且小于等于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评标价和三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评标价和n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人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数);其中Q1为权重系数,取值为45%、50%、55%,具体数值可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权重系数Q2=100%-Q1;评标价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扣除固定总价的不可竞争费用后的算术修正值;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于1%扣0.7分,每低于1%扣0.5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 | 四 | 其它因素 | 4.5 | | | | 1 | 企业业绩 | 4.00 | 企业近3年 [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施工过类似工程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所有类似业绩仅以上传到南京市水利诚信库(网员库)中,并在投标文件相应表格中列出的有相应链接的为准。 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中标价(或工程规模)185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同一工程业绩评分与资格审查不可兼得,以资格审查优先评审。 | | | 2 | 承诺书 | 0.50 | 投标单位应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满分0.5分,不提供则不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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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 | |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5日17:44:12至2023年03月22日17:44:00,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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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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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 | |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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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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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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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其他说明 | | | | | | | | |
| 8.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均采取网络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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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招标人: | 南京越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甘雨巷22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
| 邮编: | | 邮编: | 210000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朱真真 |
| 电话: | 025-86882655 | 电话: | 15951661938 |
| 传真: | | 传真: | 025-83203815-801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569599590@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账号: | |
| 项目承诺书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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