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 浮阀塔及规整填料塔设备采购
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浮阀塔及规整填料塔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Z102-WZ06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浮阀塔及规整填料塔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浮阀塔(P0.35MPa DN5200 DN3700×32400(切,含塔盘内构件)1台;
规整填料塔(P0.35MPa DN4600×14800(切))1台。
注:1) 本项目设备运输限制分别为直径≤4.8m、长度≤35m、重量≤200t,故涉及塔体现场制造、塔盘内构件等安装施工作业,中标供应商需签订安装HSE合同,现场施工按照工程HSE管理办法服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管理。
2) 设备到达现场后的卸货及制造完成后的安装就位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设备制造期间的现场吊装、焊接、检测、热处理及试压等由投标人负责。
3) 现场制造所需的电、天然气、水及硬化场地均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项目指定地点,即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渡口河净化厂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下达中标通知书后240个日历日内塔整体交付至项目指定地点。
2.4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合格供应商资质,且准入产品包含本次招标产品 (本次招标产品物资代码为23020202、23020103 )。
3.3投标人须具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A1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含同等级设计许可)。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2021年1月1日之前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类似产品:覆层材质为S31603,筒体厚度大于等于(30+3)mm的复合板压力容器),且数量不低于1台。投标人须提供:
(1)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结算扫描件(可隐去价格);
(2)合同或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使用工况、材质、筒体厚度等要素。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信息,可提供技术文件等其他佐证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 投标人须具有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规定的钢与镍合金类复合金属焊接的相应有效焊工合格证的焊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TSG Z8001-2019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规定的取得UTⅢ级、RTⅢ级、TOFDⅡ级人员。
3.8 投标人须承诺:①、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质控方案配合招标人指定的监造单位开展相关工作;②产品满足设计技术文件与质控方案要求;③按照附件<履约承诺函>格式进行履约承诺。
附件:履约承诺函
履约承诺函
我司郑重承诺,在参与四川盆地渡口河-七里北气田飞仙关组气藏开发产能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谈判、询价等所有采购项目)时:
1、认真仔细阅读、分析、研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等技术文件和谈判文件、招标文件等商务文件的全部内容,及时、准确、全面、深入掌握全部要求,如有偏离、澄清,参加公开招标项目时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提出书面澄清,参加谈判、询价等采购项目时在谈判、询价过程结束之前提出书面澄清,在上述时间点之后,不再提出任何技术或商务方面的偏离、澄清和变更。
2、根据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等技术文件和谈判文件、招标文件等商务文件的全部要求,深入分析产品制造、检验、运输等所有成本,在投标、谈判、询价时进行科学、合理的报价,在开标日之后,在谈判、询价过程结束之后,不再提出任何价格调整申请。
3、根据采购项目技术规格书、数据表等技术文件和谈判文件、招标文件等商务文件的全部要求,科学分析产品制造、检验、运输等需要的所有时间,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对交货期进行明确、具体的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向采购方响应的交货期,按时交货。在开标日之后,在谈判、询价过程结束之后,不再提出任何交货期变更。
4、若成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买卖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我司自愿向采购方提交买卖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我司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资格;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买卖合同生效条件之一。
5、若成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未履行本承诺函上述相关内容,或者未按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和合同等严格、准确、全面、及时履约,采购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接受采购方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对履约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包括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按照买卖合同中验收约定,验收合格之后不计利息退还。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名称(盖章):
供应商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 月24日,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自行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潜在投标人注册邮箱中将收到标书费电子发票的邮件,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注意: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公司支付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中填写的标书费发票开票信息,必须与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信息、中标服务费发票开票信息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情况,将影响该笔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4 月7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其它
6.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6号
联 系 人:史源王幼石
电 话:13548114894 28-86014252
电子邮件:shiyuan02@@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王赞 梁谢爽
电 话:010-62065939/5813
传 真:010-62065583
电子邮件:wangzan @同时抄送tjlxs@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