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运输及吊装服务合同(临县)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2023年运输及吊装服务合同(临县),采购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组织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范围 2.1谈判项目名称:2023年运输及吊装服务合同(临县); 2.2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津分公司山西项目部(中澳)雇用15吨卡车、20吨卡车、40吨板车、25-75吨吊车,在中澳煤层气区块(主要集中在山西省吕梁市)提供运输及吊装服务,用于生产场所、各作业现场之间生产设备、测井仪器、生产物资等的吊装和运输及桥射联作施工。 (1)运输车辆运费最高限单价 序号 | 车型 | 吨位 |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 备注 | 公里数<50 | 50≤公里数<200 | 公里数≥200公里 | 1 | 卡车 | 15吨 | 2300元/趟 | 3300元/趟 | 21元/公里 | 200公里及以上结算金额=公里数*单价 | 2 | 20吨 | 2800元/趟 | 3800元/趟 | 23元/公里 | 3 | 板车 | 40吨 | 3000元/趟 | 4000元/趟 | 25元/公里 |
(2)吊车最高限单价 序号 | 车 型 | 标准吨位(吨) |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 备注 | 元/天 | 1 | 汽车起重吊 | 25 | 2075 |
| 2 | 35 | 2640 |
| 3 | 50 | 4530 |
| 4 | 75 | 6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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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出唯一一个下浮系数Y%,Y值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只能报同一下浮系数,供应商报出的下浮系数必须大于等于0,否则否决其投标。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2.4服务地点:天津分公司中澳煤层气区块(主要集中在山西省吕梁市); 2.5 交货期:每次任务下达后,按项目方要求的车型和时间提供服务,服务期间人员和车辆听从项目方调派; 2.6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总体要求:按照项目方需求的车型、时间、路线完成运输、吊装任务;所运输、吊装货物、设备须完好无损。用于桥射联作作业配属时,在配属服务期间吊车需每天24小时配属在生产现场,随时听从项目方安排。承包商承担车辆、司机、油料、维护修理、保险等费用,承包商资质满足承包商管理的各项规定,且满足当地政府的各项要求; (2)具体要求: a供应商安全组织构架和管理制度健全,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 b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的驾驶员不少于5人(其中起重吊车司机至少2人),符合国家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上岗条件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固定,签订合同后未经项目方允许不得进行更换;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扫描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车辆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部门的规定,车辆检验合格、证件齐全、状况良好;提供“确保甲方用车需求、所提供车辆及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等与甲方无关”的承诺。 c技术方案:供应商须根据投标项目编制技术方案。方案完全满足要求,服务内容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要求。 2.7.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 2.8.其他要求: (1)服务方式:供应商按照项目方通知的车型和到位时间为项目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服务期间项目方负责供应商车辆的使用调派; (2)质量要求:及时、安全、完好地完成运输、吊装任务,毁损、灭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3)服务承诺要求:供应商接到项目方任务通知后,2小时内车辆到位,能够提供全天候服务,能够迅速安排最合适车辆、最佳的路线及时运输、吊装。在施工中出现任何问题能有续运续吊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要求,有相关处理地方关系的经验,能够保障正常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按照项目方要求车型、时间、路线及时抵达施工区域,吊装作业必须由项目方进行审批通过后进行。 (4)结算价格说明: a、结算价格包含车辆折旧费、利润、管理费、车辆吊装服务期间车辆发生的油材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证件费用等及驾驶员发生的人工费、住宿费、生活费、劳动保护用品费、员工培训费、HSE费用、通讯费等车辆运行的所有费用; b、进行桥射联作生产配属服务时以配属天数计费,配属天数按吊车到达作业现场后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际使用天数包含到达现场当日和离开作业现场当日。因项目方原因造成压车时,超过12小时以上每一个自然天计0.5天,压车当日已计入配属天数的不再计算压车时间,其它原因造成的压车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零星吊装服务时,吊装服务时间在4小时以内(含4小时)按0.5天计算,在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因项目方原因造成的压车,压车时间超过8小时但不足24小时计0.5天,其它原因造成的压车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d、由于供应商原因提供车型高于项目方用车需求时,按项目方申请车型计费; e、合同履行期内,供应商必须按合同文本中规定的各项单价服务,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剩余金额不予结算; f、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2 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提供独立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提供证明复印件,如土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 3.3 安全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驾驶员至少5人(其中起重吊车司机至少2人),要求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具备从业资格证;); 3.5 车辆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车辆,所需车型为15吨卡车、20吨卡车、40吨板车,25吨、35吨、50吨及75吨吊车(提供车辆行驶证,保险扫描件,非自有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提供“确保甲方用车需求、所提供车辆及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等与甲方无关”的承诺; 3.6业绩要求:具有山地服务经验,提供清晰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对应结算发票。 3.7信誉要求: (1)供应商近两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2)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如个体工商户仅对个体法人进行信誉查询。 3.9其他要求: (1)服务承诺要求:要求选商距离天津分公司山西项目部(中澳)基地较近,安全、质量等相关资质齐全。要求供应商服务及时,提供全天候服务,接到任务后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服务,人员、车辆符合安全要求,运输路线最佳,施工中出现任何问题能有续运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地方政府的相关管理要求,有相关处理地方关系的经验保障正常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4)本项目服务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注:以上须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 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确认通知《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3-016)报名费”。 4.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5. 谈判文件的递交 5.1本次谈判采取网上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方式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大港油田经济技术研究院招标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天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15000元谈判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3-016)谈判响应保证金”,谈判响应文件附保证金付款凭证)。 注: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以现场或邮箱发送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方式递交,收件地址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收件人:舒涛 ,电话:18526672585。 6.公开报价 公开报价时间:2023年03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160号大港油田经济技术研究院招标中心开标一室。 7. 谈判费用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详见谈判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代理机构(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 舒涛 邮箱: 534501247@ 电 话: 022-25915578 手机: 18526672585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2023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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