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化工销售公司陆海联运(散货船)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北化工销售公司陆海联运(散货船)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化工销售公司陆海联运(散货船)门到门运输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辽阳石化公司精己二酸、聚丙烯产品,大庆石化ABS、聚乙烯产品,大庆炼化聚丙烯产品,大连石化聚丙烯产品从生产企业仓库到华东区域仓库门到门陆海联运(散货)运输服务。
2.2 招标范围:辽阳石化公司精己二酸、聚丙烯产品,大庆石化ABS、聚乙烯产品,大庆炼化聚丙烯产品,大连石化聚丙烯产品从生产企业仓库到华东区域仓库门到门陆海联运(散货)运输服务。预计运输量6万吨/年(预估),三年共18万吨(预估)。
2.3 服务期限:2023年 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2.4 服务地点:生产企业仓库到华东区域仓库。
2.5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水路运输服务资质的企业或散杂货船运输代理资质的企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前3个月实际运营船期表;
3.4投标人服务网络需覆盖所参投标段涉及的区域,并提供包括工商注册号的服务网络企业名录;
3.5投标人需具陆海联运服务经验和服务能力,以及门到门运输综合服务能力;
3.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类似全程物流服务的业绩,并由所服务客户出具评价报告或相关证明;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8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查询无行贿犯罪;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3.9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15时至2023年4月1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5.5pt;">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 style="margin-left: 5.5pt;">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4月1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黑龙江街28号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
邮 编: | 邮 编:110031 |
联系人:孙家隆 | 联系人:李明庚 范涵冰 |
电话:024-82517861 | 电话:024-82656529 |
电子邮件: sunjial@ | 电子邮件:syzb01@ sy82656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