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2023年报废设备处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2023年报废设备处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涪陵卷烟厂2023年报废设备处置
2.2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6号涪陵卷烟厂、涪陵区百花路涪陵卷烟厂神道碑烟叶仓库等。
2.3招标编号:FYZB2023-07
2.4招标范围:对涪陵卷烟厂一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报废设备及处置方式主要包括:
(1)5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包括4组卷接机组、1组包装机组,重量约50吨,具体以实际称重重量为准),中标人需对设备主体框架及机座进行切割解体,再对设备进行分类、分系统切割解体,并对各系统重点部位及备件进行切割、变形等破坏性处理后,由中标人进行回收处置。5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中,型号为PASSIM7000的一组卷接机组,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视相应管理要求,可不交由中标人进行报废处置,或在招标人另行通知的时间(不超过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执行报废处置,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34台套通用设备(包括电动平衡叉车、移动式液压登车桥、铝合金液压升降机、扫地车、电热鼓风干燥箱、分体式空调等,重量约7吨,具体以实际称重重量为准),由中标人直接进行回收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项目要求”。
2.5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项目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合格投标人条件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由于涉及物资为生产性废旧金属,按国家最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投标人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1.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报名时仍在禁入截止时间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其报名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