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零星维修服务单位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010120230553号001(ZF2023-36-0115)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零星维修服务单位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合肥市天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
| 响应报价:9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零星维修服务单位采购
| 对采购人后勤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及物业设施提供日常维修及小规模装饰改造服务,所涉及的主要范围包括单次维修金额6000元以下的小型土建、小型装饰、小型市政工程。本项目要求驻点单位,提供全年无休的日常零星维修服务。
| 成交供应商需派驻主要技术人员在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全天候驻点服务,保证服务及时性及服务效率,原则上白天组织实施应急维修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一般维修施工不得超过1小时,夜间组织实施应急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一般维修施工不得超过8小时。
| 两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为、张峰、徐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3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合肥市黄山路316号
联系方式:0551-63616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0551-622202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