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旦八镇旦八村村组道路改造硬化项目(二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6232814180000064765;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旦八镇旦八村村组道路改造硬化项目已由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2022年旦八镇旦八村村组道路改造硬化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志审批投资发【2022】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志丹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志丹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志丹县旦八镇旦八村-郝家湾村。
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主要是对旦八镇旦八村村组道路进行维修改造,包括16厘米5%石灰土砂砾底基层(10厘米新铺砂砾+旧路基填料掺灰翻拌);18厘米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基层;乳化沥青透层;4厘米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路线全长5.215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
2.3项目概算总投资:389.24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系统 (
3.3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或以上公路工程独立施工标段项目业绩(注:须在“公路建设市场系统”业绩成功申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未被列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投标人被“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记录不良行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 月31 日至2023年04 月04 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4 月21 日09 时00 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五厅;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陕西{本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志丹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4楼
联系人:刘东峰
电 话:1350911241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人:黄春丽
电 话:13369291142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的复印件均指原件的彩色影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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