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青神县东部片区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青神县东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控制,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 1、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图纸,并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4、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跟进核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6、审查工程开工条件。
7、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需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上报采购人。
8、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0、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交与采购人。
1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1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人审核。
15、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送采购人审核。
|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1.供应商在验收准备完成后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对已支付的采购资金将予以追回。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586,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