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脱硫剂加工定作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脱硫剂加工定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A606-FW510
(重要: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脱硫剂加工定作 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脱硫撬助剂投加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镇48增、镇九转2座脱硫撬处理含硫伴生气所需的专用脱硫剂的加工定作以及指导投加,药剂投加后脱硫撬出口硫化氢浓度≤10ppm。预计总金额114.6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第一标段:镇48增脱硫撬所需的高效有机脱硫剂,计划投资64.8万元;第二标段:镇九转脱硫撬所需的高效复合合成脱硫剂,计划投资49.8万元(以上价格不含税)。本项目工作量为甲方预估,不代表明确承诺,具体工作量以甲方实际安排及最终验收结算为准。
每个标段确定技术服务公司1家,投标人只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取消其所有标段投标资格。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3月15日。
2.4标段划分:
R是,划分为2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至少有一项脱硫撬药剂的销售或投加技术服务方面的业绩(须附业绩合同、结算发票,发票须附查验截图(查验网站: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 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员不少于1人,现场施工过程中同时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该项工作经验不低于3年;技术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该项工作经验不低于2年;操作人员:初中及以上学历,从事该项工作经验不低于1年;以上所有人员年龄20-50周岁之间);(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必须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内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3)所有人员均持有HSE上岗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技术培训合格证。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04月07日至2023年04月13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style="margin-left: 5.55pt;">4.2招标文件每标段 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margin-left: 5.55pt;">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和U盘投标文件。
5.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23年04月26日18:00时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 万元;第二标段0.6万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②采用电汇的: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04月27日09 时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
联系人:杜红梅 | 联系人:王殿凯 李丰池 |
电话:0934-8391164 | 电话:0934-8380906 15596827036 |
| 电子邮件:wangdiankai@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3年04月06日
| 附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