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鹿西港海域航道建设工程船舶租赁(抓斗船组)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港疏浚有限公司已中标鹿西港海域航道建设工程疏浚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鹿西渔港整个港池区域,位于鹿西岛西南的鹿西咀头与鲳鱼礁间水域,背靠鹿西岛,工程西侧紧邻黄大峡水道,南距温州(洞头)中心渔港约18km,地理位置121°10′27″E,27°58′21″N。设计尺度:北侧港池,设计底标高-5.0m,超深0.5m,超宽4.0m,航道边坡1:10;南侧港池,设计底标高-4.0m,超深0.5m,超宽4.0m,航道边坡1:10;本工程高程基准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港池疏浚物排弃在指定的倾倒区。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租赁4 m³-8m3抓斗船、500 m³-1000m³泥驳进行航道疏浚,疏浚土外抛至指定区域。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租赁时长均为暂定,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招标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决定船舶投入与否且实际租赁时长由招标人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3招标工期:
用船期限:暂定2个月,4 m³-8m3抓斗船租赁时间暂定1000h;500 m³-1000m³泥驳租赁时间暂定3000h,具体进退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船舶离场后不计算租金。计费租赁起始时间、租赁时长以现场实际计量确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船舶证书(租赁船舶还需提供船舶租赁协议)。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港疏浚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4月7日12时00分至2023年4月12日12时00分。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线上领取,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意: 投标单位需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纳入中港疏浚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投标。已注册供应商应添加中港疏浚有限公司为合作意向单位,并提交审核。供应商注册成功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方可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中港疏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8号楼606室
邮编: 200136
联系人:卜泽元
电话:021-58777001-8672
邮箱:gcb@
招标文件澄清人:张志威
电话:1394085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