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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方驳租赁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3-0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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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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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二公司茂名港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项目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工程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核准【2020】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茂名石化博贺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原油工程(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茂名港博贺新港区东区,东防波堤内侧,码头南端距东防波堤堤头约690m。建设规模为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及其配套设施,使用港口岸线404m,码头达产年计划吞吐量130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1650万吨。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码头停泊水域、回旋水域港池疏浚;码头主体结构,泊位长度404m;管廊栈桥及上部廊架,长度371m,净宽11m;建筑面积约1536㎡的四层工作楼一座,主要功能为泡沫间、配电室及操作室等,及码头其它配套附属设施。2.2招标内容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包件投标。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3.5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04月06日18时至2023年04月11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开标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中国交建项目
2023年4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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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信息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 1 | 方驳 2000-5000t >10t/m2 非自航 | | 1 | 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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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列表 |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1
| 租赁招标文件.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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