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以2020-610169-70-03-069076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汀柳路东侧,西邻高速与绕城高速西南侧,四周均临规划路。;
2.2 工程规模: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总用地面积约为92516.4㎡,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51414.06㎡,项目建设主体为住宅、商业、配套公建及幼儿园,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89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2428.06平方米,工程采用EPC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 ;
2.3 项目投资总额:147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350000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本项目新风工程需配合现场精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具体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编号: E61000135010bwtsygde001;标段类型: 货物;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为金泰东郡项目DK3新风工程,包含新风系统的设备(含附属部件)、面板、风管、风口、信号线(设备与控制器之间)、管道保温、开洞补洞(现场预留不能使用的洞口或未预留的洞口)、调试、垂直运输等与新风系统相关的所有内容的采购及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其他:项目标段名称: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无】及以上 资 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类或暖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标段名称: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的新风生产厂商或厂商授权的代理商;
2.申请人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7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04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18日 09时29分59秒。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04月07日 00时00分 起至2023年04月18日 9时29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标段名称:金泰东郡项目地块三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资格预审文件免费下载。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8日 9时30分 ,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平台。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本网站》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 月 18 日09时29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18 日9 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格式)。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4月 18 日 09时30分,本项目无须申请人现场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资格预审系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预审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SXYS);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资格预审系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格预审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SXYS))。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通过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6)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相关信息不一致或失效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如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将按照详细审查评分高低顺序,评分高的单位进入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名单,评分低的单位将不通过资格预审。
10)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11)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本项目新风工程需配合现场精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具体进货及安装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红旗路2号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联系人: | 贾高超 | 联系人: | 左惠芝 |
| 电话: | 18710920863 | 电话: | 19991654502 |
| 邮编: |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
| 账号: | | 账号: | 102807336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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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如果需要投标该项目,请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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