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KZB20230407001003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河北省/廊坊市
标段数量:1
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2.1 项目概况: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包括1条干线和3条支线,干支线全长2088km。其中干线起自长岭首站(与中俄东线长岭分输站合建),终至石家庄联络压气站(与陕京二三线石家庄分输站临建),途经吉林、内蒙古、河北3个省级行政区,线路全长1500km。支线分别为:顺平-定兴联络线、长岭-白城-乌兰浩特支线、多伦-锡林浩特支线。 3条支线合计约588km,其中:顺平-定兴联络线长度104 km;长岭-白城-乌兰浩特支线长度288km;多伦-锡林浩特支线长度196km。 2.2 实施地点: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 2.3 招标范围: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审。 2.4 服务期限:最终版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2.1 项目概况: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包括1条干线和3条支线,干支线全长2088km。其中干线起自长岭首站(与中俄东线长岭分输站合建),终至石家庄联络压气站(与陕京二三线石家庄分输站临建),途经吉林、内蒙古、河北3个省级行政区,线路全长1500km。支线分别为:顺平-定兴联络线、长岭-白城-乌兰浩特支线、多伦-锡林浩特支线。 3条支线合计约588km,其中:顺平-定兴联络线长度104 km;长岭-白城-乌兰浩特支线长度288km;多伦-锡林浩特支线长度196km。 2.2 实施地点: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 2.3 招标范围: 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编制、评审。 2.4 服务期限:最终版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后,2个月内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甲级证书,具备CMA或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 至2022年 )至少具有1项设计压力不小于6.3Mpa、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油气管道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已完成项目须提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审意见。证明文件必须充分体现跨省级行政区域等内容(只需复印有用的相关页)。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4 财务要求:要求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项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 3 年(2020年 至2022年、或自公司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 注:如2022年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未经审计,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4)提交最近 3 年(2020 年 2月 至2023年2月)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2月 至2023年2月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6)投标人近3年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3.7人员要求 3.7.1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承担过跨省级行政区域油气管道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3.7.2项目组成员人员(不少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持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与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须提供项目服务人员证书复印件。 3.7.3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未经业主书面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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